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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度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3 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2〕39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就业创业研究工作,提升我校就业创业工作内涵和水平,现组织开展2022年河南省就业创业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工作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现从事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人员、教学教研人员和辅导员。已承担往年项目未结项者(含课题负责人和成员),不允许申报本次课题。

2.每项课题的负责人一般为1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须1 名教授或2名副教授推荐)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3.鼓励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学历和职称结构合理、业务能力精干、相对稳定的课题组,成员应涵盖专业课教师、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数量(含主持人)不超过6人。

4.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限主持1项、另外参与1项,课题组成员限参与2项以内。严禁同一负责人和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形式

进行多头申报。已承担往年项目未结项者(含课题负责人和成员),不允许申报当年课题。以往承担的相同或相近内容的就业创业课题,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和厅级奖项者,不得重复申报。

(二)选题要求

申请人请参照《2022年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指南》(附件1),结合自身研究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二、优秀成果评选工作

(一)申报范围

1.凡于2021年结项且经过一年以上实践应用的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成果均可参与;

2.凡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毕业生就业创业类成果均可参与。

(二)申报类别

研究报告、论文、著作

(三)提交材料

1.研究报告成果:须提交不少于10000字的研究报告,同时可根据实际提交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获奖情况及媒体报道等支撑材料。

2.论文成果:须提交论文电子版、发表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下载量、引用量、转发量截图等。发表刊物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字数不少于5000字。

3.著作成果: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等,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校级以上获得奖励情况、推广应用情况、受益师生情况等,线下提交著作原件(评审工作结束后退回)。

4.若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或就业创业工作实践,须提交成果应用情况说明,应包含成果简介、应用起止时间、主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方法、创新点、推广应用效果,应用单位须加盖公章并标注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课题申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云平台(简称“云平台”http://www.hnbys.haedu.gov.cn)于2023年1月3日—2023年2月24日开放,届时课题或优秀成果负责人登录“云平台”填报相关材料。负责人如已注册,请直接登陆;如未注册,请点击“注册”,选择“教师类型用户”,填写账户信息注册后登录填报。

(二)申报材料附件须为PDF电子版,每个PDF不超过10M,优秀成果提交材料上传到申报系统“支撑材料”中,支撑材料较大时,可分多个PDF电子版上传。

(三)申报者须按要求线上申报,同时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于2023年2月3日前,将个人申报材料(系统导出)、《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3)统一提交至邮箱78434828@qq.com 

纸质版个人申报材料、《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3)统一提交至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李超老师处。

提交著作原件、已发表的论文期刊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四、相关事宜及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材料一经上报,不得进行修改。

(二)经各单位申报、学校评审、校内公示等各环节工作,按照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所有材料时间要求:

系统填报时间:2023年1月3日-2023年2月24日

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2月3日前(逾期不予受理)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至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李超老师处。